2011年7月20日 星期三

網游責任險能否成為網游的“交強險”

  
摘要:
近期,陽光保險推出了首款針對網游產品的財產保險,其全稱為“網絡游戲運營商用戶損失責任險”,由運營商投保,網游用戶發生虛擬道具或裝備遺失等狀況時,由于運營商或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然而,筆者想說的是,這一嘗試對于運營商、用戶、保險業三方而言都是好事,但能否成為網游業的“交強險”卻還有很多路要走。請看本文的法律分析。
關鍵詞:
網游 責任險 保險利益正文:
網游責任險是財產保險的一種,而根據保險法的規定,所以的保險都必須具有保險利益,所謂法律上的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如果缺乏保險利益將有可能導致保險合同無效。
而做為網游責任險而言將面臨以下幾個挑戰:
1、是否存在法律有所承認的保險利益保險法所指的法律上承認的保險利益必須能夠從金錢上進行度量,或者可以轉化金錢計算的一種利益,對于虛擬財產而言,尚未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對此予以承認,所謂法律所承認的保險利益在這一點上尚處于不明確的狀態。從而目前而言,刑事案件領域鮮有盜竊虛擬物品被判盜竊罪的,而多數往往迂回采用非法經營、非法侵入計算機系統等罪名進行刑事打擊,而在民事領域,更多的將虛擬財產納入到用戶數據的范疇進行保護,顯然,單純從用戶數據而言,還不足以構成法律上承認的保險利益。
2、如何計算出險金額既然是責任險,保險公司承保的是網游公司對用戶所承擔的賠償責任,這里涉及到虛擬財產的價值估算問題。我們知道,常見的物品都有一個公開市場交易價格,評估其價值相對比較容易。然而,虛擬財產或道具 燒肉、裝備僅存在于某一款游戲之中,一旦超出該游戲,則毫無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所以,其交易人群局限于參與某款網游的人群之中,其交易價格采樣價格差異較大,特別是一些網游公司排斥第三方虛擬物品交易平臺的情況下,其交易價格的采樣的確是一個問題。
3、用戶能否順利的獲得賠償陽光保險此次推出網游責任險其眼球意義將可能大于實質意義,然而,做為市場經濟而言,每個人都是理性人,保險公司不會做虧本的買賣,而網游公司則借責任保險為賣點來吸引更多的游戲上線人數,同時網游公司也不可能承擔過于高昂的保險費用,那么面對目前外掛泛濫、盜號猖獗的網游領域,如何確保每個受損的玩家都能獲得足額的賠償,以及理賠的過程中是否存在更多的障礙,這有待于網游責任險去披露更多的細節,以及觀察網游責任險的實質運行結果后才能有一個結論。
綜上所述,網游責任險的確從保護網游用戶利益的角度入手,為用戶權益保障這一網游業老生常談的問題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案,然而,單憑網游公司與保險公司尚難建立起完善網游責任保險制度, 喝到飽這一切需要相關配套法律法規的跟進,尚能起到網游責任險的實質作用。
年8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建設的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成功上線運行--也就是被業界稱為第二代支付系統,民間俗稱的“超級網銀”的系統,據央行今年7月20日發布的《中國支付體系發展報告(2010)》(以下簡稱《報告》),截至2010年年底,全國已有64家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接入系統。
央行在《報告》中稱,該系統是專門針對網上支付等新型電子支付業務的發展需要,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跨行清算和業務創新的公共平臺。
然而,在第二代支付系統上線的這近一年時間中,占據網上支付業務半壁江山的第三方支付機構仍然未被納入該系統,隨著今年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發放,第三方支付機構也迎來了新的希望。
《報告》稱,央行將“研究擬訂非金融機構接入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的相關管理規定,推動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向非金融機構的網絡延伸。”
此外,央行稱還將加強對商業銀行網上支付業務的規范管理,強化對非金融機構從事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銀行卡收單 同學會聚餐、預付卡發行與管理等支付服務的規范和管理,防范支付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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